各分党校、直属单位党组织:?xml:namespace> 根据本学期学校组织工作安排,经研究决定,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我校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工作。培训采取各分党校培训的方式,请各分党校、直属单位党组织认真组织,精心安排,切实把培训工作做好,具体安排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列入本学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(含教职工)。 二、培训教师 以各分党校培训教师为主,也可邀请教师库(见附件一)中的1-2名教师授课,一般不超过四个学时(提前与党校沟通)。 三、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定于3月14日至4月18日进行,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。4月19日(星期四)下午4:30至6:00进行统一考试,考试地点另行通知。 四、培训要求 1、各分党校、直属单位党组织于3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数报学校党校并领取培训教材(教材费10元/册),3月14日前将培训安排(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任课老师)、参加党课培训人员(含教育实习、顶岗实习学生)名单(见附件二)由党委书记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党校,电子版发送至dx@mail.hebtu.edu.cn。 2、各分党校安排专人负责培训工作,培训内容参考党课培训教材。教育实习及顶岗实习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以自学为主,结业时网上提交作业。 3、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培训,使培训过程真正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强化党性修养的过程。严格考勤制度,对无故两次及两次以上不参加培训者取消考试资格,考试作弊者取消在校期间入党资格。 联系电话:80789880 河北师范大学党校 2018年3月8日 附件1: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师库 附件2:党课培训名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