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各党支部(处、室):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安排,现对机关党委2015年度党内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工作请详见学校党委组织部网页《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》。 二、评选比例 1、院处级先进 (1)院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按党支部总数10%的比例评选; (2)院处级优秀共产党员按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10%的比例评选。 2、校级先进 (1)校级先进党支部参评对象按党支部总数5%的比例向学校推荐; (2)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按正式党员总数1%的比例向学校推荐; (3)机关党委最多可推荐5名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对象。 三、报送材料 1、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双面打印。 2、《河北师范大学院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备案表》、《河北师范大学院处级优秀共产党员备案表》(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候选对象也填此表)、《不合格党员审批表》一式2份。 3、《河北师范大学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》、《河北师范大学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》、《河北师范大学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》一式15份。(参加机关联评前暂不报送) 4、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候选对象须另附单行材料2份,字数在1000字左右。材料题目为“××党支部事迹材料”或“××同志事迹材料”,单行材料采用第三人称称谓,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。 5、不合格党员要另附现实表现材料2份。 四、时间要求 1、请各党支部务于5月13日之前将本单位评优材料(相关表格从组织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)报送机关党委。 2、机关党委将对申报校级先进的党组织和个人组织联评、公示,上报党委组织部。 请各支部(处、室)按照《通知》要求认真及时做好评优工作。 机 关 党 委 2016年4月22日 |